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学校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成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本学年,学校以深入推进“创新强校、创优升本”工作为契机,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建设,通过有效整合学校资源,重点抓好新校区建设、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同时,学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办学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员工与社会的监督,采纳有益于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使信息公开成为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有效手段,有力助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2015-2016年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以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新建了如“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暂行办法、校系二级单位管理制度、行政后勤人员问责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处理制度等方面的制度,设立了校长网上校长电子信箱,使信息公开工作推行有依据,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突重点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学校按照《清单》的文件要求,针对社会公众师生关注的热点重点信息,对学校办学基本信息、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信息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学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各部门确定1名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人及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三) 拓展公开平台,开通多个微信公众号,及时、迅速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继续通过学校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校园网、校报、各类工作手册、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微博、QQ、微信等信息公开方式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我校团委、实习就业办、网络教学中心等多个二级单位纷纷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号,常态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及时沟通协调处理解释相关问题,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二、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态度,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主动公开学校相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数量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含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现任领导及分工、专业情况、各类在校学生、规章制度、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基本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含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咨询和申述信息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含财务制度、资产制度、招投标、物资采购、预算表、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含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含专业设置、课程总门数、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质量年报、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含学籍管理办法、奖助学金、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含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查处机制等信息。
(8)对外交流合作信息。含学校近年来对外交流合作情况总结、外籍教师管理等信息。
(9)其他信息。如:饮食服务、校园安保等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信息。
2.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2016学年,学校编发各类校内文件200余件;编制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年鉴、年报、大事记,编印《招生简章》《教工手册》《学生手册》等资料10000余册。通过校园网共发布“校园快讯”704条,“通知公告”447条。编印校报6期,每期700份,共4200份。宣传橱窗公开信息107条。积极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目前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方微信粉丝数3527个,实习就业微信粉丝数7181个,共青团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微信粉丝数12000个,网络教学中心随身课堂微信粉丝数13245个。
(二)学校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积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2016年我校在11个省招生,录取考生3272人。其中,广东省内录取第三批专科A类文理科学生2397人,3+证书高职类学生122人;其他各省(含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河南、湖南、山东、山西、四川、云南)共录取学生200人。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招生、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从制定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到录取、报到都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1)落实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章程。
为向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招生信息,我校严格按教育部以及广东省考试院下达的2016年招生计划,规范和完善招生章程的内容,列明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并对某些医药卫生类专业国家行业有明确身体素质要求的项目作出明示,制定《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经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研究同意,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广东省考试院等部门审核合格后,上传到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公布。
(2)志愿优先、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我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我校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高职“3+证书”类分类录取。学校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100%-120%的比例控制投档比例。
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我校对广东省招生办公示符合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先录取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畅通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坚决杜绝违规招生。
学校在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及邮箱、招生咨询电话及邮箱,由学校招生办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接听招生咨询电话及回复相关邮件。
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我校没有违规事件发生。
2、抓好财务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财务信息公开办法》的公开范围和方式公开,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确定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学校财务公开包括: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及发放情况等;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和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
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差旅费开支范围标准及管理规定、教学科研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学校事业发展基金分配制度、教职工岗位津贴实施细则、会计工作规则等。
(2)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监督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电视等校外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设施进行公开。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学校上一年的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当年的财务预算安排情况以及重大财务开支,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设立财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布告窗,定期公布财务动态,便于广大师生员工了解和监督;以学校文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进行公开;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行政办公扩大会议、离退休干部代表座谈会等公开财务执行及重大财务开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公开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本学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评价良好,学校将继续努力,采用多种方式,正确、及时发布信息,满足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全年无任何因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学校坚持依法治校,稳步推进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需要加强;三是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有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学校将继续结合依法治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做好对部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以贯彻落实大学章程为契机,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通过,于2015年12月12公布实施。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二)加强完善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完善监督保障制度。参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适时修订学校信息公开清单,梳理学校信息公开事项,主动制定细化方案,明确十类重要事项的公开时间、责任机构与责任人并逐步加以落实,将其作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三)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师生的能力。积极引导各部门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推送服务,提高信息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信息的服务作用,满足广大师生员工所关心的切身问题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