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附属医院
2015年我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和计生工作(不含中医)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或中级、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五)项目负责人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系统注册。从2014年起,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启用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分为管理单位(省卫生计生委)、推荐单位、申报单位以及项目申报人四个用户类别。
(二)限额推荐。项目采取限额推荐,各市各单位推荐限额数可登录系统后见首页通知。申报者可到省卫生科教网(www.gdwskj.cn)“下载区”下载《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项目申报书》进行填报。
(三)网上申报、审核及推荐。
1、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时间要求。
1、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者与科研处邹锦慧联系,取得网上申请账号,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因临近申报截止日提交、网络压力过大而导致提交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学校科研处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
(二)材料要求。
1、网上系统材料。申报单位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根据项目实际和附件目录的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
2、纸质申报材料。
(1)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原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须一致,项目评审以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为存档材料。
(2)项目查新和评审由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统一组织,每个项目需交委托查新评审费350元。请在确认推荐单位同意推荐后再直接向我中心交款或汇入我中心账户(转账单请写明单位和个人姓名,请将转账单用A4纸复印后,与查新申请表一起附于申报书后),请勿从邮局汇款。汇款发票在全部项目受理完成后统一寄回各推荐单位。(户名: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大德路支行,账号:3602003809001151527)
(三)受理要求。我委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负责项目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的受理工作,具体受理要求登录系统后见首页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二)项目起始时间为2015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查新由我委统一组织,不要求自行查新。查新报告为存档材料,不提供查询或复印。
五、联系方式
(一)对申报要求或申报材料要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人:涂正杰,联系电话:020-83848500。
(二)对网上申报和受理要求有疑问,请致电:020-81906047(网上申报);020-81863951(受理窗口)。
科研处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