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为加大教学改革力度,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教科研成果认定和奖励办法》(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规章制度(2014年))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年校级“教科研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参评“教科研成果奖”内容条件与范围:
(一)申报内容:
1.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教研成果,经过二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证明有较显著的实效,在学校内产生一定影响,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包括:
(1)反映教学改革的教研项目、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
(2)教具:自己动手制作,质量好,对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较大的促进作用。包括CAI课件、精品课程、教学标本、教学模型、教学幻灯片和投影片等。
(3)教材和教学文件:公开出版教材和实验教材,编写质量好,师生使用满意,申报人必须是主编或副主编。
(4)已通过成果鉴定、结题或获奖的教育、教学、教改科研项目。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法定授权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鉴定或评审结题的科学项目。
2.经学校科研处聘请有关专家鉴定、评审结题,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评审要求与程序:
1.申报的教科研成果须按教研和科研项目分类填写《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或《科研成果奖申请书》,同时提交以下报奖材料:
(1)成果研究工作总结。
(2)推广应用报告或证明。
(3)论文、教具(实物附照片)、教材、精品课程、课件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3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到科研处存档。
2.评审:科研处形式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3.申报载止时间:2015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4.奖项设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获奖成果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一定金额的奖金。
科研处
二O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