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附属医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创新强校、创优升本”工作,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确定科学研究方向,提高科研能力,提升青年教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我校创新强校精神,学院拟在2016年设立校级青年科技基金项目,请各系部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申报。现将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若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延期结题。
2、每人限报一项,同一项目此前已在其他各级机构获准立项的,不得再申报项目。
三、申报资助额度
1、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20000~50000元;
2、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10000~20000元。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受理(3月1日—3月10日):申请人须撰写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综述,提交纸质申请书及课题综述各一份至所在系部、附属医院;
2.系部初审(3月10日—3月15日):请各系部按要求对申请人资格及申请书和综述内容进行审核,于3月15日前将申请书和综述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处。
3.材料审查及专家评审(3月16日—4月16日):科研处将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答辩;
4.学术委员会审议(4月16日—4月30日):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审议。
5.学校审批(5月1日—5月15日):报送至校领导审批。
五、组织管理
各系部需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项目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六、结题要求
结题要求达到以下任何一项均可申请结题: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共发表论文3篇以上,共中2篇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2、作为第一负责人申报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
3、在本青年科技基金项目研究基础上成功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科技厅项目以上立项,可以免于结项鉴定。
七、申报时间:
科研处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2857071, 邮箱:kxl201011@163.com
联系人:孔小玲
附件: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青年科技基金申报书
科研处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