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科研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同时为“十三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经研究决定,科研处将于2016年10月对2014“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第1-4批,见附件一)进行验收结题评审;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做好项目结题的有关准备工作。
一、结题程序
(一)申请结题(即日起-10月20日)。课题主持人填写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二),并给项目归口管理的系部或附院提交结题材料。
(二)审核与评审(10月20日-10月31日)。各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结题材料完备情况,组织学科专家对科研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
(三)验收与审批(11月1日-11月15日)。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
(四)颁发结题证书。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结题需提交的材料为
1.立项申报书
2.课题结题申请书
3.项目主要成果(包括出版、发表、专利、采用、转载、引用、获奖等证明)
4.若有其他佐证材料(会议纪要、问卷调查、调查纪要)归纳入附件。
以上材料,按1、2、3、4顺序排列,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每个项目报送两套;所有申请项目均需提供与纸质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二)项目主要成果报送要求
1.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复印内容必须反映杂志原貌)。
2.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和编写章节的首尾页。
3.结题成果为专利、鉴定成果的,需提交专利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10月31日,各项目承担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科研处,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到孔小玲老师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每个科研项目的结题审核和评审工作,客观准确地签署结题意见,督促项目主持人按时结题,保证科研项目结题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握标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要学习和领会《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精神,严格结题标准,保证科研项目研究的质量。
(三)若项目研究尚未完成,申请延期结题的科研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填写《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三),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如课题进展不理想,项目主持人想放弃相关课题研究,项目主持人应填写《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终止研究申请书》(附件四)。
(四)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项目结题(或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或项目终止研究申请)材料,视为消极放弃项目结题,一年内不能申报校级及校级以上的任何项目。
(五)科研项目结题材料可在学校科研处网站下载。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结题办法的规定执行。
联系人: 邹锦慧 保泽庆 孔小玲 联系电话:2857071
E-mail: kxl201011@163.com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上一条: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弘扬工匠精神点亮职教之魂”系列活动延长论文征集时间通知
下一条:临床医学系主任汤之明教授喜获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关闭】